2010年5月9日,趙作海故意殺人案被河南高院認定為一宗錯案,宣告無罪,同時啟動責任追究機制,蒙冤入獄11年的趙作海無罪釋放。河南省高院院長張立勇前往趙作海案件發生地商丘柘城看望趙作海時鞠躬致歉,一時引起社會廣泛熱議。為警醒全省法院牢記錯案教訓,2010年6月,河南高院將趙作海無罪釋放的5月9日確定為「錯案警示日」,並在每年的這一天舉行錯案警示日座談會,這在全國尚屬首例。其反思出台的錯案責任追究終身制、堅持疑罪從無、庭審「去犯罪化標籤」等舉措已在河南生根發芽,有的已經成為更高層次的制度性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