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李奮飛表示,近年來,被媒體曝光的幾乎所有刑事誤判的糾正所依賴的大多是諸如「死者」復活、「真兇」落網等帶有偶然性的小概率事件。其中包括杜培武案、滕興善案等。他說,「我曾對美國的冤假錯案做過一些研究,發現從上世紀八十年代末到今天,美國發生的冤案有500多宗,而通過定罪後的DNA檢測推翻的就有316宗。因而,中國是不是也能引進這種技術糾正錯案。」
李奮飛告訴記者,他在美國訪學期間,曾對美國的冤案做了一些研究,回國後還專門翻譯了一本美國教授研究的冤假錯案書。他說,這位教授的書中寫到了其對美國通過DNA檢測技術糾正冤案的分析。「從上世紀八十年代末到今天,美國糾正的冤案有500多宗,僅僅通過定罪後的DNA檢測就有316宗,這是有據可查的,並且這個數字每天都在增加。」
那麼,為什麼在中國的冤案糾正就如此之難呢?李奮飛分析道,「我們的申訴大都存在沒有新的物證、證言,這樣司法機關便很難去糾正。如果能有DNA檢測技術的輔助就能在發現和糾正刑事誤判方面發揮一定的作用。」
他還建議賦予罪犯申請進行DNA檢測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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