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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入海口排污監測近半超標。圖為深圳南澳海面赤潮。 資料圖片
去年排污水逾2億噸 珠江口赤潮頻率增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帥誠 廣州報道)昨日廣東省海洋與漁業局發佈的《2014年廣東省海洋環境狀況公報》(下稱《環境公報》)和《2014年廣東省海洋災害公報》(下稱《災害公報》)中顯示,2014年廣東各類海洋災害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約60.41億元(人民幣,下同),其中風暴潮災害損失位居內地首位,廣東省入海口排污檢測點有近半超標,入海污水約達2.29億噸,珠江口近五年赤潮頻率顯著增加。
據《環境公報》中顯示,去年廣東省82個檢測的入海排污口中,有37個屬於超標排放,超標率達45.12%,較2013年增加9.75%,主要超標因子為化學需氧量、總磷和氨氮。
針對出現排污超標量較往年不減反增的情況,廣東省海洋資源與環境中心主任陸超華解釋,由於今年國家出台節能減排相關政策,入海污水排放標準也較之前有所提高,一些原本符合舊標準的排污企業未能及時跟上新的排污標準,是去年超標率增加的主要原因。
公報內容顯示,超標的入海排污口以市政排污口為主,佔到總監測點的七成,5個超標的企業排污口也被公佈名稱。
專家稱新環保法未涉海洋
據《環境公報》中的數據統計,廣東2014年入海排污總量約為2.29億噸,其中珠三角沿岸海域接納污水達1.02億噸,佔廣東省總量的44.54%。公報中的2014年廣東省近岸海域水質狀況示意圖也顯示,珠三角沿岸海域均為劣四類海水。
中國海洋大學法政學院院長徐祥民稱,由於入海排污口的污水是影響海洋污染的重要因素,但因市政、企業排污口均屬於陸源排污,加上海洋與漁業局未有實際執法能力,入海污染問題一直未能得到有效解決。他還表示,新出台的環保法並未有涉及海洋污染方面的法律法規,也是海洋污染一直未受重視的一大原因。
在廣東各市近岸海域海水質量分析報告中,最靠近香港的珠江口海域和深圳灣海域,春夏秋三季,無機氮、活性磷酸鹽、化學需氧量和溶解氧含量均劣於第四類海水水質標準,另外,廣州、東莞等地近岸海域水質狀況也總體較差,多個污染要素屬劣四類標準。
大型底棲生物種類減少
近岸海域的水污染同樣也對生物多樣性造成一定負面影響,其中大型底棲動物受影響最明顯,大亞灣、珠江口、汕頭近岸和湛江東部海域大型底棲生物多樣性指數等級均為較差。
除此之外,通過比較廣東赤潮災害統計數據,近五年廣東省沿海赤潮發生次數明顯增加,其中2012年和2014年全年發生赤潮事件分別為16次和15次,屬近年最多。
陸超華表示,近年赤潮發生次數波動幅度較大,但還在正常範圍內,且赤潮會給近海魚蝦帶來豐富養料,不是海洋污染的主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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