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反對派涉嫌收取巨額「政治黑金」的醜聞,引起社會極大迴響,各界要求立法會調查之聲不絕於耳,但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最終決定不作跟進,其中委員會主席、民建聯葉國謙投票反對進行調查,令人誤會葉國謙「倒戈相向」。
葉國謙昨日在記者會上解釋,由於表決涂謹申個案應否進入調查階段時,3名建制派委員贊成,3名「泛民」委員則反對,因此需要主席作出決定性投票。根據議事規則第79A(1)條,主席作決定性表決時,不得使待決議題獲過半數贊成票而得以通過,因此他只能投反對票,「間接」決定委員會不再跟進調查涂謹申個案。
葉國謙強調,他身為主席必須按規定投反對票,不能就個人取向作出投票,「無機會代表我個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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