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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正在訴說受騙經歷。 電視截圖
香港文匯報訊 中央電視台《焦點訪談》節目早前曝光一宗「被私了的案件」,面對780萬元巨款冒領案件,深圳市公安局經偵局辦案人員竟要求受害人若想討回欠款須先銷案,受害人同意銷案後,警方又稱案銷了不管了。節目播出後,深圳市公安局則在昨日凌晨通過官方微博回應稱,深圳市公安局高度重視,立即召開會議,成立由法制、督察等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對報道所涉及的案件全面調查。
立案後九年警方才通緝疑犯
央視《焦點訪談》報道說,河北清河縣的農民楊劉保、楊永剛父子,2003年把從村裡收集來的羊絨發給深圳名叫謝金來的港商。接下來,老楊在謝金來的推薦下來到了深圳農業銀行某經營部開了一個賬號。隨後,謝金來存入給老楊的貨款780萬。然而不久,賬號內的錢突然消失。銀行告知老楊,錢被謝金來等人取走。
老楊父子只好報案。楊永剛說,2003年立案,警方拖了9年才開始通緝。2012年3月9日,謝金來在深圳被拘捕。隨後,深圳市公安局經偵局的辦案民警劉亞川打來電話,給老楊兩個選擇,一是討回存款,但須主動撤銷案件;二是讓疑犯坐牢,但是錢款就歸還不了。9年的辛酸讓老楊父子本能選擇了要錢、撤案。此後,辦案民警又打來電話,說謝金來反悔了,錢還不了。而有了各方簽字,謝金來被正式撤銷了追逃。老楊父子人財兩空。
對此,中國政法大學刑法學教授洪道德表示,辦案民警給老楊打電話時就已涉嫌違法。他說, 公訴案件由司法機關依照職權去進行追訴,根本不存在讓被害人進行選擇的問題。被害人主動要求撤案,不具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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