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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在旺角參與「鳩嗚團」期間襲警的繪圖員張倬嘉。
官批「亂用熱血令社會不安寧」 籲年輕人做事前三思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一名16歲中五女生在今年初「光復屯門」反水貨客示威行動中,因阻撓正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被拘控阻差辦公罪。由於被告承認案情,控方昨決定不提證供起訴,被告獲准簽保守行為12個月。屯門裁判法院裁判官水佳麗判刑時形容,被告的做法對旅客不公道,並指「亂用熱血會令社會不安寧」,呼籲年輕人不要亂用熱血和力氣,做事前應先三思。
案情指16歲中五女生盧惠瑩,今年2月8日在「光復屯門」行動中,跟隨遊行者到達屯門時代廣場南翼時,因見警員希望乘搭扶手電梯上商場3樓,故站在電梯一端展開雙臂捉着兩邊扶手,不讓警員乘搭扶手電梯,其後警員成功推開盧,並將她拘捕。
裁判官水佳麗昨判刑時稱,希望市民做事前要三思,又說他們不滿的問題責任不在於遊客身上,而在政府,遊客並不知道自己對香港人造成壓力,這樣干擾他們並不公平,呼籲年輕人要將熱血和力氣用於正確的地方。
繪圖員涉襲警 下月初續審
此外,24歲繪圖員張倬嘉被控去年12月在旺角參與「鳩嗚團」時襲警,案件昨在觀塘裁判法院審訊。
聲稱被襲的警員廖偉成供稱,他當日指示張從旺角道離開時,張指罵他與另一警員為「死差佬」;又說當他拍張膊頭時,張竟用手撥開,並以左手打廖心口一下。但辯方反指張被多名警員毆打、叉頸及搶去手機,廖亦同意張的表面傷痕比他嚴重。案件押後至下月9日續審,控方另會傳召多一名警方證人。
辯方大律師黃志偉指兩名警方證人的兩份口供皆在同一時間及地點記錄,質疑他們是因第一份口供未夠資料「釘死」被告,才寫第二份,但廖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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