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紐約近年樓市暢旺,愈來愈多其他地區及海外買家以空殼公司名義購入豪宅,去年成交的500萬美元(約3,875萬港元)以上豪宅中,逾半都是賣給這類空殼公司。為增加交易透明度,市長白思豪簽署法案,規定用空殼公司買賣豪宅,必須披露相關公司所有成員身份。
《紐約時報》今年2月報道,不少海外買家是外國政府調查對象,他們透過空殼公司在紐約買賣物業以掩飾身份,例如有涉貪希臘富豪出售一層價值2,140萬美元(約1.66億港元)的豪宅。紐約市政府於是推出新例,不過新例首要目標只是打擊利用空殼公司逃稅,未有正式針對背景有問題的買家。
財政部金融犯罪執法網絡總監卡爾弗里指,新例可令犯罪分子在購買豪宅時更難利用空殼公司來隱藏身份,不過有業界人士認為新措施不必要,不應為了少數不法分子而犧牲大部分買家的私隱。 ■《紐約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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