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華潤置地(1109)昨公佈,公司作為借款人就總數為人民幣5億元定期貸款融資與一家銀行訂立了一份貸款融資協議。貸款融資自該貸款融資日期起計為期兩年。
根據該融資協議,倘若華潤集團不再為公司之最大單一股東,彼持有35%以上公司之已發行股本(不論直接或間接持有);或華潤集團實際上失去透過公司股東任命公司董事之權利,將構成違反該融資協議之事項。於公告日期,華潤集團持有公司已發行股本中約61.27%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