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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紀委通報楊衛澤仇和趙黎平嚴重違紀違法案件
香港文匯報訊 綜合報道,江蘇省南京市委原書記楊衛澤、雲南省委原副書記仇和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原副主席趙黎平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昨日中午在一小時之內連續通報這3宗案件。3人將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對於楊衛澤的問題,經查,楊衛澤嚴重違反組織紀律,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嚴重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收受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特定關係人收受巨額錢款;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出入高檔酒店和私人會所,接受他人宴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其中,受賄問題涉嫌犯罪。
通報稱,楊衛澤無視黨的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嚴重違紀違法,且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決定給予楊衛澤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給予其開除黨籍的處分,待召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
仇和楊衛澤十八大後不收斂
在對仇和問題的通報中,消息稱,經查,仇和嚴重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收受禮金、禮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親屬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其中,受賄問題涉嫌犯罪。
消息說,仇和無視黨的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嚴重違紀違法,且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經中央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決定給予仇和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給予其開除黨籍的處分,待召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
趙黎平涉受賄故意殺人罪
日前,中共中央紀委對趙黎平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經查,趙黎平嚴重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收受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非法持有槍支、彈藥;嚴重違反社會主義道德,與他人通姦。
其中,趙黎平受賄和非法持有槍支、彈藥問題涉嫌犯罪。此外,經公安機關偵查,趙黎平還涉嫌故意殺人罪。
通報稱,趙黎平身為長期從事公安工作的高級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知紀違紀,執法犯法,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社會影響極壞。依據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趙黎平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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