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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富豪飯堂」福臨門第二代掌舵兄弟內訌,爭奪公司股權一案,雙方於2012年達成和解,由「五哥」徐沛鈞繼續經營及管理香港灣仔總店及九龍尖沙咀店,徐氏兄弟胞姊、福臨門小股東徐有興當日亦被捲入糾紛中,成為案中其中一名答辯人,「五哥」昨日在徐有興一方不反對之下撤回呈請,惟雙方最後未能就訟費一事妥協,案件於高等法院開庭審理,將押後裁決。據悉,有關訟費金額不多於200萬元,「五哥」徐沛鈞兒子徐德強於庭外表示,即使將來法庭對公司的裁決不利,亦不會就此興訟。
呈請人為「五哥」徐沛鈞的昶華有限公司,呈請人指出,在成功收購「七哥」徐維鈞的股份後,曾於不同階段就案件與徐有興進行談判,並透露於2013年8月,曾透過律師向徐有興提議以695萬元,購買她在福臨門所持有的2.77%股份,即使最終該交易約一年後才正式執行,及以第三方公司(Leading Win Development Ltd)與徐有興簽署股份買賣合同,但實際上呈請人擁有該公司的一半股權,認為呈請人有促成雙方「和解」,故法庭不應向呈請人頒下任何訟費命令。
姊指公司間買賣非「和解」
胞姊徐有興一方則指,從一開始已被動地捲入案中,賣掉其福臨門的股份純屬是一般股份買賣,而該買賣合同從沒有提及過昶華有限公司,雖兩公司均為家族公司,但不能無視兩間公司的不同的「法人」身份,故該買賣不等於「和解」;又指對方曾於2012年11月表示會撤回呈請及支付訟費,但後來卻改變立場,認為呈請人的舉動無理,故應由對方支付全數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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