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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艷女秦嘉儀2011年10月突然人間蒸發,警方揭發是「無屍兇案」,其已婚金融才俊男友陳文深被控謀殺受審。控方昨日再傳召4名證人,包括與陳認識多年的裝修公司東主及政府化驗師。裝修公司東主供稱,陳曾向他透露,要向妻子證明情婦已不再居於淘大花園寓所,於是以兩萬元酬勞,要求他於兩天內把單位清空,但他沒有按足陳的指示,私自將部分物件、包括數幅秦的肖像油畫存放於公司貨倉,因油畫畫板可改成「層板」用。
裝修公司東主勞俊財供稱,他自小已認識陳,其兄亦是陳的同學。他透露曾於2009年為陳的將軍澳新都城兩個單位打通,以及為淘大花園涉案單位裝修,當時他亦見過秦及得知她與陳的關係。他憶述2011年10月9日早上(即秦失蹤第三天)收到陳的電話,�茈L到該淘大花園單位把所有東西丟掉及清潔,並要求他「兩日起貨」,酬勞為兩萬元。翌日陳與他同到單位視察,他曾問「秦是否走了?」(代表逝世意思),陳當時否認,只是要向妻子證明情婦已不再居於此。
勞續稱,兩天後他把屋內所有傢俬、電器、床及衣物等一併移除,並將部分牆腳線重新上漆。但他把部分物件包括一張茶几、數塊層板、行李箱、數幅秦的肖像油畫等存放於荃灣的公司貨倉,亦把數件女裝外套放在其兄車尾箱,其餘物件則棄掉在大廈垃圾房或變賣。他解釋保留該些物品因有價值,如畫板能改製成「層板」。
負責為案件作科學鑑證的譚卓寧供稱,根據淘大花園的閉路電視錄影,觀察陳以手推車載�荇璆J尼龍袋離開大廈的情況,推斷尼龍袋能裝載女死者,並估計她身高約1.6米,且曾作模擬測試,證明一名高約1.61米、體重54公斤的女警能完全藏於袋中及拉上拉鏈。
鄰居指被告曾到現場執拾
死者鄰居陳志峰則指,於2011年9月至10月期間,發現秦的單位連續3天長開冷氣及電燈,但過往未曾發生過類似情況,而於最後一天,曾看到一名男子在秦的單位蹲�荌鶿B物件,並於庭上認出該男子就是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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