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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hley Madison創辦人比德曼一直認為,偷情是婚姻生活一部分,因此創立偷情網站,讓有意出軌的人能找尋對象。但他聲言自己是模範丈夫,與結婚12年的妻子均從未「偷食」,形容自己只是靠「食腦」,進軍一個從未開發的市場。
Ashley Madison母公司ALM去年收入達1.15億美元(約8.9億港元),比德曼坦言,這盤生意為他帶來大量財富,但認為受法律制裁的應是黑客,而非Ashley Madison及其3,900萬顧客,並稱「當你建立引起爭議的事業,就會是這樣」。
英媒披露,Ashley Madison前員工席爾瓦曾於2012年控告ALM,指公司要求她於3周內製作1,000份虛假的會員資料,導致她患上重複性勞損(RSI),向ALM索償1,000萬英鎊(約1.2億港元),但遭ALM反控告,雙方今年初同意撤銷訴訟。 ■美聯社/《每日電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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