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駐守中區的警長丘俊傑(40歲)藉詞胞姐患癌、提款卡損壞等,先後向7名同袍及下屬騙取共13萬元,部分得款用作購買相機和清還馬會賭債。他昨承認一項欺詐和10項訂明人員接受或索取利益的控罪。法官指案情嚴重,判監無可避免,將被告還柙至下月7日,等候背景報告判刑。
法官斥被告罪行嚴重,破壞誠信向同袍下屬落手,令警隊蒙羞,又指示他向感化官解釋13萬得款的用處。控方同時申請復還令,要丘就訂明人員接受利益等7項控罪,向政府歸還5.8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