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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財政部聯合國家稅務總局發佈了《關於推廣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稅收試點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5】62號),將原僅適用於中關村內的4項稅收優惠政策,推廣至國內其他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和部分綜合試驗區。這是對相關高新技術企業、技術投資行為給予的政策扶持,相關政策的落地勢必對深圳自主創新示範區內的企業產生較大的投資促進作用,將進一步優化產業結構和創業環境,助力企業創新發展。
此次公佈的政策包含4方面內容,涉及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兩個稅種。在個人所得稅方面,一是示範區內的高新技術企業轉化科技成果,給予本企業相關技術人員股權獎勵時,應繳的「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二是示範區內中小高新技術企業,以未分配利潤、盈餘公積、資本公積向個人股東轉增股本時,應繳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個人所得稅。對於上述兩項應稅項目,在納稅義務發生當期,納稅人一次性納稅有困難的,可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在最長不超過5年的期限內分期繳納。由此看來,推廣的政策內容與北京中關村現行政策略有區別,其主要體現在股份獎勵的企業僅限於高新技術企業,人員僅限於相關技術人員,適用範圍略有縮窄,但政策執行口徑及相關稅款計算仍將參照財稅〔2014〕63號文的內容執行。上述政策所述的高新技術企業是指註冊在示範區內、實行查帳徵收的、並經省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認定的企業。同時,轉增股本的企業還必須符合年銷售額和資產總額不超過2億元、從業人數不超過500人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條件。
深圳市地稅局有關人士介紹,如今越來越多的非現金型的所得收入,將根據納稅人的納稅能力實行分期遞延納稅政策,這也更符合經濟實際,此項政策將極大地解決被獎勵人員及個人股東出現的獲取股份較多、應納稅額較高、繳稅現金短缺的問題,緩解納稅人一次性納稅困難。
在企業所得稅方面,一是對有限合夥制創業投資企業的法人合夥人,給予的創業投資企業所得稅優惠。即是註冊在示範區的有限合夥制創業投資企業採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於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以上的,法人合夥人可按照其對該類企業投資額的70%抵扣該法人合夥人從該有限合夥制創業投資企業分得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抵扣。另一方面,明確示範區內居民企業轉讓技術的所有權或5年以上(含5年)許可使用權取得的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徵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該兩項稅收政策將進一步刺激深圳股權投資類合夥企業的發展,引導擴大創業投資企業的資金規模,鼓勵創新型企業的技術研發和技術流通。
據了解,2014年5月13日,深圳就獲得了國務院同意建設自主創新示範區的批覆,成為繼北京中關村、武漢東湖、上海張江之後第四個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同年12月3日,國務院會議明確更大範圍推廣中關村政策、加快推進自主創新示範區建設。深圳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是十八大以後首個以城市為基本單位的國家級自主創新示範區,涵蓋10個行政區和新區的66個園區產業用地,總面積397平方公里,相當於35個深圳高新技術園區。因此,財稅政策的不斷出台和有效落地,將更有利於深圳在全市範圍內構建完善的創新生態體系,全面調整經濟結構和轉變發展方式,打造成為世界級的創新中心和「科技特區」。
深圳市地稅局提醒,根據政策規定,凡申請享受個人所得稅分期納稅優惠的納稅人,需由主管稅務部門審批相關資料後方可享受。深圳地稅為加快此類政策的享受效率,進一步方便納稅人,已簡化事前審批流程,納稅人在發生此項業務,申請遞延分期納稅時,持相關資料前往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即可享受,稅務機關將對備案事項開展後續跟蹤管理。對於企業所得稅的兩項優惠政策,則僅需在新企業所得稅申報表中填寫相應減免稅金額,並留存相關資料待稅務機關事後查驗即可。
深圳調高部分徵免個人所得稅標準
根據深圳統計部門公佈的2014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有關數據,深圳市地稅局依據稅法規定,調整提高了「解除勞動關係一次性補償收入」、「住房公積金」和「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徵免個人所得稅的扣除標準,市民取得工資薪金收入繳納個人所得稅可得更多扣除。
解除勞動關係一次性補償收入 免徵標準調高至217953元
根據個人所得稅管理的相關規定:「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徵個人所得稅。」據此,深圳市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取得一次性補償收入的免稅標準提高至217953元,較去年上調30096元。因此,納稅人在取得上述標準範圍內的離職補償,將能享受更多的稅收減免優惠。但對於超過的部分,仍需有關規定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
住房公積金和年金的繳存基數上限提高至18163元
根據規定,單位和個人分別在不超過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幅度內,其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個人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繳付的年金個人繳費部分,在不超過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4%標準內的部分,暫從個人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其中,月平均工資不得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這也就是說,單位和個人在繳存公積金,以及個人繳存年金繳費的時候,其用於計算的工資基數不能超過18163元。即時在達到最高繳費基數和最高繳存比例的情況下,住房公積金和年金的最高扣除限額分別為2179.6元、726.5元,較上年提高了300元和100元。而對於單位或納稅人超過比例或標準繳存的,需將超過部分,併入當月的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具體可允許稅前扣除的額度計算如例。
李先生繳付住房公積金或年金時,其實際工資計稅基數為N元,繳付比例為M,則其允許稅前扣除的金額如下:
工資計稅基數 繳付比率 允許稅前扣除額
N≤18163 M≤a% N×M
N≤1816 M>a% N×a%
N>18163 M≤a% 15654.8×M
N>18163 M>a% 15654.8×a%
備註:住房公積金的繳付比例上限a%為12%,年金個人繳費部分的比例上限a%為4%。
服務「一帶一路」發展戰略 助企業解決「走進香港」跨境稅務問題
深圳與香港兩地地緣相接、血脈相連、手足相依、文化相通、經濟共融。相當一部分深圳跨國企業配置資源、拓展市場時,將「走進香港」作為首選。投資香港是「幸福」的,意味企業擁有了邁向世界的廣闊平台;如果對香港稅制不了解、對兩地稅收安排不知曉,出現跨境稅務問題則是「煩惱」的。身處國際資本進入境內與國內資本走向境外的「橋頭堡」,前海企業對這一「幸福的煩惱」感觸頗深。
為了響應前海企業和其他企業「走進香港」的涉稅訴求,日前,深圳前海青年夢工場創業學院「走進香港」稅收沙龍正在進行時。這次活動,由深圳市地稅局、前海管理局主辦,前海地稅局承辦,旨在幫助企業解決跨境稅務問題、降低跨境稅務風險。本次沙龍,是深圳地稅局與前海管理局服務「一帶一路」戰略的重要活動,也是深圳地稅局與香港稅務局首次攜手服務前海企業。
以前海企業為主的120餘家「走出去」企業參加了這次活動,主講及討論嘉賓既有來自國家稅務總局、香港稅務局、深圳地稅局的「業內權威」、「行家裡手」,也有前海管理局精通深港營商發展情況和宏觀、微觀政策的「學者型官員」,還邀請了國際會計師事務所普華永道的稅務專家,通過構建多方對話平台,為「走到香港」的企業分析兩地稅制與跨境稅務風險管控。
企業「走出去」面臨怎樣的國際稅收環境?在稅收沙龍的首個環節,深圳地稅局林偉明副局長在致辭中指出,在G20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行動計劃的影響下,各國稅務當局跨境稅源監管日漸嚴厲,全球稅務合作由雙邊轉向多邊、由徵管協作轉向稅制協調,深圳地稅局順應上述形勢推出19條服務「一帶一路」措施,拉開了活動的序幕。
圍繞當前國際稅收環境對企業有哪些影響,國家稅務總局專家給予了回應:在全球經濟深度融合的大趨勢下,某些跨國企業很可能將銷售環節、生產環節、研發環節配置在不同國家,由於各國稅制不同,「走出去」企業很可能面臨納稅遵從的不確定性和跨境稅務風險,被東道國發起轉讓定價調查。因此,國家稅務總局專家建議「走出去」企業了解各國轉讓定價稅制,關注稅基侵蝕與利潤轉移行動計劃進展,將跨境稅收成本納入投資決策和財務管理,從而減少經營環節的稅收風險和財務風險,盡可能事前控制與防範跨境稅務風險。
企業「走到香港」投資防範跨境稅務風險的第一步是什麼?香港稅務局有關負責人告訴企業,應該了解香港稅制,熟悉香港轉讓定價規則。香港稅務局、普華永道的專家,就前海「走出去」企業關心的香港稅制、跨境業務所涉及的內地國際稅收政策及兩地稅收安排進行了解讀,讓企業全面了解香港稅收環境。在此基礎上,與會嘉賓和專家以「圓桌論壇」的全新方式,採取「嘉賓談+企業互動」的模式,圍繞深港合作、香港投資優勢、跨境稅務風險控制、政府部門服務舉措等方面,展開深入探討,讓與會企業受益良多。
前海某知名壽險公司的財務總裁饒有興趣地提出,「一帶一路」戰略帶來了新的發展機遇,該公司計劃通過「走進香港」逐步拓展境外市場,為香港和境外人士提供專業壽險服務,跨境稅務安排所需考量的首要問題是什麼?深圳地稅局專家建議,應該了解和掌握內地與香港的稅收安排,充分利用安排待遇消除重複徵稅。走到其他國家時,首先看內地與對方有無簽訂稅收協議,如有則將其用足用好,提升企業稅收競爭力;如無則及時向主管稅局提出訴求,逐層提交國家稅務總局,由總局推進新稅收協議談簽。
服務「一帶一路」戰略,國內稅務部門為「走出去」企業提供了哪些稅收服務?對多數與會企業提出的這一問題,國家稅務總局的專家最具發言權:總局正在手建立分國別的跨境稅收信息平台,旨在為「走出去」企業提供門類廣、信息全、及時有效的全球稅務資訊與跨境稅務風險控制建議;同時,已與100個國家簽署了稅收協議,基本覆蓋「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稅務部門提醒企業,稅收協議待遇主要受益群體是真正「走出去」謀發展、做大做強的企業,如果只關注資本運作、濫用稅收協議避稅,將增大跨境稅務風險,「走出去」企業可能被發起反避稅調查,極易得不償失。
深圳地稅局也具體介紹了19條服務「一帶一路」措施的落實情況,在深圳地稅門戶網站開設「一帶一路」稅收專欄,通過納稅服務平台向「走出去」企業推送5類9770條跨境稅務風險提示信息,編制並發佈2期跨境稅務風險分析報告,助力企業熟悉東道國稅收政策,減少稅收遵從的不確定性,努力降低跨境稅收成本。
稅收沙龍結束後,與會企業反響良好、意猶未盡,大家非常歡迎政府部門、境外稅務部門、「走出去」企業、專業機構「多方」互動交流的新形式,認為沙龍為企業對外投資經營決策提供了有價值的參考信息,有利於扶持本土「走出去」企業發展壯大,也有利於提升前海競爭優勢,突出前海作為「走進香港」、「引入內地」雙跳板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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