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 調整比例
國計民生(如港口、沿海及內河航運、機場等) 30%降為25%
交通項目 (如鐵路、公路、城市軌道) 25%降為20%
農產品(如玉米深加工) 30%降為20%
產能過剩行業 (如鋼鐵、水泥、電解鋁、焦炭、多晶矽等) 30%至40%資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