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去年非法「佔中」期間,「鍵盤戰士」保安員疑推波助瀾,在香港高登討論區網站及社交網站facebook發佈「佔領禮賓府」指南。他被控兩項意圖犯罪而取用電腦罪,早前否認控罪,案件昨日在觀塘裁判法院進行審前覆核。案件押後至11月16日再度預審,屆時控辯雙方將討論人權法、基本法等法律議題,且於明年2月15日至19日正式開審,控方將傳召7位證人。被告獲准以3,000元保釋候訊。
案情指26歲被告邱文勁涉嫌去年11月4日至6日,分別透過香港高登討論區網站及facebook發佈佔領禮賓府文件,意圖煽動瀏覽者干犯刑事毀壞、非法進入、襲警等罪行。被告早前否認兩項控罪。
辯方稱指控「歧視」電腦用家挨批
辯方律師稱,《刑事罪行條例》第二百章一百六十一條中,意圖犯罪(不論是在取用電腦的同時或在日後任何時間)的界線十分模糊,強調指控是「歧視」電腦使用者,蘇文隆署任主任裁判官反駁「你認為即是用電腦就犯法?」,補充指被告行為明顯是有犯罪元素,控方才落案控告他。
辯方律師續稱,會就人權法及基本法提交案例為被告辯護。另外,辯方對控罪中「取用」一詞及「相關記錄是否屬於被告」有所爭議。《人權法》第十四條指,任何人之私生活、家庭、住宅或通信,不得無理或非法侵擾,其名譽及信用,亦不得非法破壞。 第十六條第二項也指,人人有發表自由之權利;此種權利包括以語言、文字或出版物、藝術或自己選擇之其他方式,傳播各種消息及思想之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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