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前民主黨區議員潘志文 資料圖片
官批潘志文濫用市民信任 強吻求助婦致患創傷後症候群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前民主黨九龍城區議員潘志文於前年3月,在辦事處接見女求助人後三度強吻對方,早前被裁定猥褻侵犯罪成判囚兩個月。其後他上訴得直,案件發還重審,惟上訴重審後維持原判,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判官香淑嫻昨判刑時斥潘濫用市民的信任,「辜負和破壞市民對區議員良好品格的形象」,更漠視曾向他透露自己患抑鬱症的事主的情緒困擾及精神創傷,判其監禁兩個月,但准許他以2萬元保釋等候申請上訴。
裁判官香淑嫻昨判刑時雖認同潘是個好爸爸、好區議員,今次的錯誤已令他多年來建立的政治生涯危在旦夕,但斥他濫用市民的信任,「辜負和破壞市民對區議員良好品格的形象」,更漠視曾向他透露自己患抑鬱症的事主的情緒困擾及精神創傷。
辯方申保釋候上訴獲批
香官以兩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背景及品格良好,且有社會貢獻,減刑兩星期。但因事件令事主出現創傷後症候群再加刑,終判監兩個月。辯方即時申請保釋外出等候上訴獲批。
控方案情指,案發時正在紅磡經營時裝店的31歲女事主×,因欠租3個月及業主拒絕處理店舖漏水問題,經朋友介紹下,於2013年3月6日造訪被告位於馬頭圍道的辦事處。潘送×離開, 在梯間交談並交換 WhatsApp聯絡。潘握手道別時突把×拉近強吻她3次,其中兩次更伸脷觸及×的牙齒,×事後報警。
潘仍未棄參選 稱睇街坊意見
辯方昨求情時指今次事件絕非潘的正常作為,只是「剎那間的錯誤」,沒有預謀。又呈上逾200個求情簽名及多封求情信,指潘對社會有貢獻。其中一名區議員在求情信中指,事件令潘的政治生涯「整個完結」,而且必然會影響未來11月的區議會選舉。潘志文昨在庭外被問到是否有意參加11月的區議會選舉時,表示「要睇街坊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