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人行昨日正式發佈便利跨境人民幣資金池業務通知,明確進一步擴大跨境人民幣淨流入額度上限,並放鬆企業的准入門檻;該措施提升了跨國企業人民幣的可得性,並推動人民幣國際化。
除了資金淨流入上限額度擴大外,央行是次通知對開展該業務企業的門檻也有所調整。比如境內外成員企業經營時間由三年調整為一年,境內成員企業年度營業收入由不低於50億元(人民幣,下同)調整至不低於10億元;境外成員企業年度營收由不低於10億元調整至不低於2億元。
在通過跨境雙向人民幣資金池流入的資金使用上,通知明確,資金存放於人民幣專用存款賬戶內,按單位存款利率執行,不得投資有價證券、金融衍生品以及非自用房地產,不得用於購買理財產品和向非成員企業發放委託貸款。
該通知並規定,在跨境人民幣資金池額度上限中,資金池應計所有者權益增加超過20%的,經申請後結算銀行可以為其調增人民幣資金淨流入額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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