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楊佩韻)本港現行法例未有強制私家車後座的兒童必須使用安全座椅,較其他先進國家及地區落後。消委會測試11款在香港有售或將出售的兒童安全座椅,發現4款及兩款分別在正面撞擊及側面撞擊的測試表現較差。消委會昨日表示,選購及使用兒童汽車安全座椅時,應以兒童的體重及身高來選擇合適的安全座椅,生產商提供的年齡資料只供參考之用。消委會又促請特區政府將法例擴大至兒童汽車安全座椅,保護兒童乘客安全。
消委會與國際消費者研究及試驗組的測試發現,大部分樣本面對正面撞擊的表現不俗,只有一款在前向安裝時僅獲評2分(5分滿分),另兩2款則在側面撞擊的測試中表現上較差。研究亦檢驗了兒童汽車座椅的用料,當中8個樣本驗出塑化劑BBP及阻燃劑TPP等有害物質,但經過專家評估,全部情況輕微,對環境及人體影響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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