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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貿區將率先實施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進一步擴大跨境人民幣使用。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章蘿蘭 上海報道)上海自貿區金融改革再邁出實質一步。人民銀行聯合商務部、上海市等昨天聯合發文提到,滬自貿區將率先實施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進一步擴大跨境人民幣使用,並支持建設國際金融資產交易平台和國際能源交易中心等面向國際的金融市場。方案對合格境內個人投資者境外投資試點(QDII2)沒有明確時間表,「適時出台相關實施細則」,但首次對投資領域作出規定,允許符合條件的個人開展境外實業投資、不動產投資和金融類投資。
央行、商務部、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外匯局和上海市政府印發了關於《進一步推進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金融開放創新試點加快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方案》的通知。方案共計40條,在率先實施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FT)方面,方案指出,需抓緊啟動自由貿易賬戶本外幣一體化各項業務,進一步拓展自由貿易賬戶功能,並將研究啟動合格境內個人投資者境外投資試點,允許符合條件的個人開展境外實業投資、不動產投資和金融類投資,允許或擴大符合條件的機構和個人在境內外證券期貨市場投資。
方案並提出探索在自貿區內開展限額內可兌換試點。統籌研究進一步擴大個人可兌換限額,在自貿區內實施非金融企業限額內可兌換,逐步擴大本外幣兌換限額,率先實現可兌換。
方案還提及擴大人民幣境外使用範圍,推動資本和人民幣「走出去」,包括支持自貿區內企業的境外母公司或子公司在境內發行人民幣債,面向國際的人民幣金融產品,促進人民幣資金跨境雙向流動等。
央行支持具有離岸業務資格的商業銀行在自貿區內擴大相關離岸業務。在對現行試點進行風險評估基礎上,適時擴大試點銀行和業務範圍。允許自貿區內證券期貨經營機構開展證券期貨業務交叉持牌試點。
允外資設合資證券公司
同時,將允許外資金融機構在區內設立合資證券公司。外資持股比例最多49%,內資股東則不要求為證券公司。
目前,上海擁有中國外匯交易中心、上海黃交所、上交所、上期所、上海清算所等金融市場平台。根據方案,上海要推進面向國際的金融市場平台建設,拓寬境外投資者參與境內金融市場的渠道。
建多個國際金融市場平台
具體包括支持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建設國際金融資產交易平台,加快金交所國際業務後續建設,支持上交易所在自貿區設立國際金融資產交易平台,有序引入境外長期資金逐步參與境內股票、債券、基金等市場,探索引入境外機構投資者參與IPO詢價配售。同時,加快國際能源交易中心建設,盡快上市原油期貨,並推進天然氣、船用燃料油、成品油等期貨產品的研究工作。路透社引述有銀行高層指出,開放方案涵蓋兩件事情:一是資本開放,二是建立境內「國際板」,建立在岸的離岸金融市場。前者對發展境內金融市場、強化人民幣地位和解決流動性過剩均很有用;後者有了市場就有定價能力和機會,有助內地機構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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