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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平學與陳弘毅等昨日出席有關「一國兩制」的制度化的講座。 鄭治祖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香港近年泛政治化問題嚴重,多次出現涉及「一國兩制」和香港基本法的政治爭議。 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鄒平學昨日表示,「一國兩制」強調了國家統一、主權及領土完整,及顯示了香港的高度自治。他並強調,國家憲法和香港基本法均是香港的制度基礎,不允許任何人破壞,認為社會各界必須認識制度內的國家大局觀,慎防「港獨」言行。
鄒平學昨日出席有關「一國兩制」的制度化的講座時表示,「一國兩制」當中包含三大要點。一、「一國」強調了國家統一、主權及領土完整;二、「兩制」顯示了香港的高度自治;三、「一國兩制」中的「兩制」並非「平分秋色」,社會主義才是國家的主體制度。
鄒平學指出,「一國兩制」是以和平方式實現國家統一,而此抽象的原則能否真正成功,卻要體現於香港基本法裡。港基本法的制定有五大目的,包括落實國家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確保在港實施全國性法律及憲法性法律、表達中央政府貫徹實施《中英聯合聲明》的誠意和決心、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及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和發展。
中央予自治權 港不能對着幹
他續說,香港基本法既是授權法,又是限權法,「授權本身就是限權,不存在所謂的『剩餘權力』,香港的自治權來自中央授予,授權給你,但你不能對着幹。」
鄒平學並強調,香港基本法不宜稱為「小憲法」,因香港既不是國家,也不是獨立或半獨立的政治實體,而且香港基本法不能凌駕國家憲法。
鄒平學強調,必須尊重「一國兩制」制度化的憲制基礎,強調國家憲法和香港基本法是香港的制度基礎,不允許任何人破壞,內地與香港兩地也應互相尊重。
須有大局觀 廿三條應早立法
他指出,香港社會未來必須系統、完整、準確把握「一國兩制」制度化的各個環節。第一,社會各界必須認識制度內應有的國家大局觀,慎防「港獨」言行。第二,認清制度內容應有的系統思維,避免再次出現特區政府政治體制的爭論。第三,實施法律、落實制度時不能有取有捨,例如廿三條應盡早立法。第四,運行制度應當圍繞國家利益、香港整體福祉和繁榮發展的目的出發,立法會議員不應再拉布,損害行政立法關係。第五,發展完善制度應當在制度程序內進行,政改爭論不應再次提出香港基本法框架外的「公民提名」。
陳弘毅:港不存「三權分立」
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在講座中則指出,香港基本法當年通過時,時任起草委員會主任的姬鵬飛曾說明香港政制的基本設計原則,其中提到特區實行行政、立法機關互相配合、互相制衡,司法機關獨立,故共識是行政、立法機關互相配合和互相制衡而司法獨立,不存在所謂「三權分立」的說法。
他續說,雖然香港基本法沒有明文規定行政主導,但在本港法院的判詞、判例都有提及,且香港基本法第七十四條也規定,香港的財政建議須由行政機關提出,個別議員不能提出,也凸顯了行政主導的角色。目前,「兩制」的差異主要在於政治和法律制度方面,而衝突、矛盾是難免及自然的,但香港基本法已有制度處理這些問題,令內地與香港在「一國兩制」下和平共存、達到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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