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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聯要求房委會為「鉛水」事件承擔責任及盡快公佈更換有問題喉管的時間表及工程細節。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房委會委員昨日就「鉛水」事件與關注團體交流會,民建聯向委員遞信,要求房委會承擔責任及盡快公佈更換有問題喉管的時間表及工程細節。公屋聯會則要求房委會為事件向受影響的居民道歉,並認為不應「一刀切」全面換喉,應先作檢查,若發現有問題或住戶主動要求才更換。
青年民建聯主席顏汶羽昨日聯同一班民建聯成員向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主席黃遠輝遞信,要求房委會作為監管者應承擔責任,向受鉛水影響屋h?免租金,補償居民生活上的困擾。顏汶羽批評660元水費資助只屬小恩小惠,力度不足。
他建議應盡快一筆過入賬,讓居民早日受惠,同時承辦商應從居民每日備受困擾的角度出發,加碼金額以表誠意。他又責成房委會應盡快公佈更換有問題喉管的時間表及工程細節,讓居民能心中有數,早作準備。顏汶羽就此發起一戶一信行動,收集居民意見,向政府再次表達訴求。
調查報告無點鉛責 公眾難接受
公屋聯會表示,由水務署領導的專責小組所提交的調查報告並無點出「鉛水」責任誰屬,早前房委會檢討委員會發佈的中期報告亦沒有提及責任問題,令公眾無法接受。聯會引述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的聆訊及房委會的報告指,房委會及房屋署在事故上有失職及失責的地方。
聯會指,《房屋條例》列明房委會有管理房屋的法律責任,因此要求房委會需為事件的管理責任問責,向受影響的居民道歉,亦要求政府及房委會問責,不能只找出問題源頭。
聯會又認為,房委會應向受影響的居民作出補償,如作免租或減租的措施,同時要賠償予需要更換屋內喉管的住戶。
指不應「一刀切」全換 先換問題戶
對於政府早前預料可能需要超過一年時間更換全部11條屋h的水喉,聯會認為時間太長難以令居民接受,並指安裝濾水器只屬「治標そ辦法,必須盡快進行換喉工程,促請房委會督促承建商落實更換時間表,又指不應「一刀切」全面更換,應全面檢查住戶內喉管的焊接位,若發現有問題的喉管或住戶主動提出要求才更換。
聯會同時表示為確保濾水器有效隔絕重金屬及不影響水壓,房委會應加強為住戶抽驗。
聯會又認為房委會於今次事故是重蹈了2000年短樁事件的覆轍,指房委會無權監管分判商,難以追究責任及作出懲處,建議日後應以列冊的方式,規定總承辦商須揀選房委會認可的水喉分判商,以確保工程質素及加強規管。
聯會並建議房委會在合約中規定須由合格持牌的水喉技工直接負責所有工程,並應加強視察工地及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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