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香港航運發展局於去年4月發表的顧問研究報告,指特區政府需要強化推動航運業發展的力度,及成立新的航運組織。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昨日指出,為確保新航運組織對制訂政策具影響力,新組織應為涵蓋航運服務、船務及港口相關行業的高層次督導組織,由決策局局長出任主席。雖然有關的顧問研究認為新航運組織無必要屬法定組織,但當局對此持開放態度,並期望在新組織成立及運作一段時間,參考實際經驗,解決經費及可持續發展等問題後,再探討是否轉為法定組織。
在國家「十二五」規劃中的港澳專章,提到中央支持香港鞏固和提升競爭優勢,包括鞏固和提升香港國際金融、貿易、航運中心的地位。特首梁振英在去年施政報告中提出建議,要成立新的法定航運機構,推動航運服務發展。本月公佈的《中共中央「十三五」規劃的建議》在談及香港時,也指未來5年要「支持香港鞏固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三大中心地位,參與國家雙向開放、『一帶一路』建設」。特首梁振英早前透露,特區政府正考慮成立一個新的航運機構,及研究以法定或非法定形式成立的利弊。
張炳良昨晨出席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會議,向委員匯報特區政府就成立新航運組織所委聘的顧問進行研究的初步建議。
倡新組織應增業界參與決策
他指出,香港航運發展局於去年4月發表的顧問研究報告,認為特區政府需要強化推動航運業發展的力度,及成立新的航運組織。因此,特區政府於去年中委託顧問進行研究及深入探討,包括釐定新航運組織將來的工作範疇及架構、所需資源及財政安排、運作模式等。研究已於早前完成。
張炳良引述顧問建議指,為確保新航運組織對制訂政策具影響力,新組織應為涵蓋航運服務、船務及港口相關行業的高層次督導組織,由決策局局長出任主席,加強政府對航運及港口發展的承擔。新組織將下設3個執行性委員會,由業界代表擔任主席,以增加業界在決策過程中的參與。
他指出,雖然顧問目前認為新航運組織無必要是法定組織,但特區政府明白,業界均期望當局長遠而言應朝這個方向邁進,因此政府對新航運組織是否屬法定持開放態度,並期望在新組織成立及運作一段時間,參考實際經驗,以及解決經費及可持續發展等關鍵事宜後,始探討轉為法定組織的可行性。
易志明:勿棄以法定組織為目標
立法會航運交通界議員易志明指,業界於20年前已提出希望有專責航運的政策局,現在是「無可奈何」地接受「中途方案」,又期望特區政府不要放棄成立法定航運組織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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