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氣候變化大會即將開幕,回顧近年來在哥本哈根、坎昆、德班、多哈、華沙和利馬舉行的一系列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許多人的感覺是全球氣候談判怎麼那麼難,一直都談不完?類似的困難預計仍將出現在巴黎,簡言之就是如何體現「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
「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屬瓶頸
「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是聯合國氣候談判中的一個原則,意思是應對氣候變化是全球共同的責任,但各國由於國情不同,在具體擔負的責任上應有區別。比如誰應減排多少溫室氣體,誰該出多少錢,都適用這個原則。但一到區分責任的時候,困難就來了。
例如在資金方面,各國曾在2009年的哥本哈根氣候變化大會上達成協定,到2020年時發達國家應實現每年提供總計1,000億美元,以幫助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但是總部位於巴黎的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在今年10月發佈的報告顯示,2014年這一資金總額還只有620億美元。試想5年後發達國家如何兌現每年千億美元的承諾,人們會拭目以待。
需要指出的是,有些發達國家在上述氣候資金方面「耍花招」,比如將原有的一些支持發展中國家項目包裝一下,就號稱是提供了氣候資金。這種行為讓援助資金實質上「縮水」,起不到應有效果。發達國家是否會在巴黎實誠地遞交付款清單,也要看談判結果。
布什政府護本國經濟反口
此外,作為歷史上的「排放大戶」,美國曾於1998年簽署了《京都議定書》。但2001年3月,布什政府以「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將會影響美國經濟發展」和「發展中國家也應該承擔減排和限排溫室氣體的義務」為借口,宣佈拒絕批准《京都議定書》。去年底北京APEC會議上,中美兩國發表氣候聲明後,美國總統奧巴馬剛離開北京,美國參議院和眾議院領袖就表達了強烈反對意見。共和黨多名主要領袖批評協議可能拉高美國中產階級依賴的廉價、清潔的能源的價格,衝擊美國人民就業。 ■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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