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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承建商哽咽稱打擊大 批三判應知焊料有分含鉛無鉛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食水含鉛超標事件昨日繼續聆訊,並首次傳召總承建商作供。總承建商有利建築董事長、水喉分判商明合董事黃天祥表示,焊料由水喉分判商自行採購,因信任分判商,故沒警覺焊料可能含鉛。他又語帶哽咽指,今次事件對公司造成很大挫折及打擊。對於三判水喉公司恆利及永興的負責人稱,不清楚焊料有含鉛及無鉛之分,黃天祥認為他們應知道要用無鉛焊料。水務署昨日則證實,3名涉及鉛水屋邨工程的水喉匠因違反《水務條例》而被除牌。
有利建築是承建6條涉事屋邨的總承建商,黃天祥指牛頭角下邨、石硤尾邨等水喉工程由旗下的明合負責,明合會採購符合房署標準的物料,但由於焊料屬小五金物料,不包括於每月的工程費申請內,故錫線、松香膏等焊料由永興及恆利自行購買。他又指出,由2005年開始,明合改由分判商自行購買焊料,以免工程進度受阻。
律師質疑:「睇單」都知焊料含鉛
代表委員會的律師許偉強昨日在庭上展示了一張恆利採購的物料單據,盒上列明「英國50力扁錫條」及「含鉛」字眼,與送交房署的無鉛樣辦不一。許偉強質疑,如黃天祥「睜開雙眼」看單據及盒面,都知道焊料是含鉛。
黃天祥承認過去並無意識,又指檢查機制上有改善地方。他又同意有利有責任確保物料符合規格,但指與分判商合作多年一直無出現問題,故沒有理由懷疑他們,自己亦警覺性不足。
對於永興及恆利東主在書面供詞稱,鉛水事件前不知道焊料有「含鉛」及「不含鉛」之分,黃天祥表示很奇怪,因部分焊料要送交房署審批,而永興的負責人莫海光亦有簽發部分文件,他們應清楚知道要用無鉛焊料。
稱悔交分判購料 未來擬自購
代表受影響居民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昨日在庭上問黃天祥是否對整件事感到抱歉。黃天祥語帶哽咽地表示,今次事件對公司造成很大挫折及打擊,萬萬想不到小事情會對社會造成如此大影響。他又指出,過去數月已積極配合政府,當房署通知他們牛頭角下邨食水有問題時,他們亦無爭拗過半句,並立即訂購濾水器為住戶安裝及盡快更換新喉管,作出補救。他又認為,事件與同時出任承建商及分判商無關,但非常後悔由分判商購買焊料,未來會考慮自行採購。
除牌喉匠手上工程要找人接手
另外,水務署上周五就今次事件取消了3名涉事持牌水喉匠牌照,分別為何標記的林德深、明合公司的伍克明及金日工程的張達欽。
水務署指出,3人違反《水務條例》第十四條,條例訂明安裝內部供水系統要按訂明方式做,喉管及裝置的性質、品質都要與訂明相同,決定除牌作懲處。
3名水喉匠不能承辦水喉工程,而現時正負責的水喉工程需由承建商另覓持牌水喉匠接手,如他們日後重新申請牌照,會按法例處理。
持牌水喉匠總會指出,水務署的做法是殺雞儆猴,但認為今次事件涉及範圍廣泛,刑罰合理。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指出,水務署只是低調除牌,未有處理制度問題,希望水務署交代其他人如購買物料及監管的人是否需要負責,而水喉匠日後再申請牌照時是否有額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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