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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昌鴻 深圳報道)儘管內地人赴港購買保險熱情不減,但由此造成的各種糾紛也在逐年上升。香港保險索償投訴局提供的數據顯示,2014年投訴局共處理了700宗投訴個案,其中603宗屬於新接獲的個案,比2013年的535宗增加了近13%。其中主要投訴的類別集中在保險條款的詮釋、不保事項、沒有披露事實等三個方面。
據本報記者了解,深圳一些投保人的投訴指,香港一些保險中介為了吸引投資者,引導投保人在接受保險公司調查時作偽證,結果收益達不到之前的預期,投保人便投訴保險中介,由此產生糾紛。
有投保人向保險公司投訴,但也明知自己參與做了偽證,因此這類糾紛難以解決。
業內人士分析認為,目前內地人去香港買保險多少有一點從眾心理,在這種心理下很容易對風險視而不見:例如有的內地人赴港購買保險只接觸一兩個業務人員、去一兩回就搞定,了解的信息不全面,未來產生的風險不一定能完全預計到。
了解信息不全面恐招損失
不少內地投保人在購買保險時明顯衝�荌爬炫q,但如果不多問幾個問題,日後貨不對辦時由此造成的服務成本、官司糾紛成本會非常高。
他建議內地投保人應該在投保時充分了解該險種具體情況和條款。買保險第一位無疑是保障,切勿過分看重收益而忽略中間增加的風險和未來增加的成本。
一旦出現糾紛,根據香港保險索償投訴局的規定,現時可以裁定的賠償金額上限為80萬港元,超過這個數額投保人就需要自己到香港聘請律師打官司了,由此產生的時間成本和經濟成本勢必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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