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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人民政協專刊訊(記者 馬玉潔 北京報道)在京召開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將繼續審議教育法律一攬子修正案草案,草案明確「對民辦學校實行分類管理,允許興辦營利性民辦學校」。全國政協常委、九三學社中央常務副主席、國家教育諮詢委員會委員邵鴻(見圖)在中國教育三十人論壇(2016)間隙向本刊表示,對民辦學校實行營利性和非營利性的分類管理,將有效推動民辦教育的發展。
現行《教育法》、《高等教育法》都明確規定,舉辦學校不得以營利為目的,《民辦教育促進法》提出,民辦學校的出資人可從辦學結餘中取得「合理回報」。邵鴻指出,對民辦教育不同性質的劃分將更清楚地界定產權,國家給予非營利性民辦學校財政支持也會更加名正言順,「是一個重要的進步」。他表示,民辦教育仍處於較小的補充地位,修法會給其發展提供重要的法律保證,也為下一步發展民辦教育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奠定基礎。
高校行政化問題尚未解決
他又指出,《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實施以來,現代化大學治理的制度性框架開始建立,但「計劃教育」和行政化的問題遠未得到根本解決。從實踐層面看,教育部的多項制度在落實上還有很大差距:大學章程雖然普遍制定,但不少章程過於形式化,缺少實際意義;信息公開的執行情況也並不理想;民辦和公立高等教育同等地位遠非現實,甚至出現了萎縮的趨勢;教育修法相對滯後等。
邵鴻指出,如今高校改革和中小學教育改革形成非常強烈的反差。他舉例說,在北京師範大學近期召開的首屆中國教育創新成果公益博覽會上,中小學的創新成果「百花齊放、異彩紛呈」,高校則少有舉措,「三百多項改革項目中只有一兩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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