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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計委表示,將加強對代孕這一領域的管理,予以規範。 網上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劉凝哲 北京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審議修改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時,於最後關頭刪除了關於「禁止代孕」的條款。國家衛生計生委法制司司長張春生昨日就此表示,部分委員認為代孕問題非常複雜,需進一步認真論證。未來將會繼續依規加強管理,嚴禁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嚴禁買賣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
張春生表示,國務院在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修正案草案中,增加關於嚴禁以任何形式代孕,禁止買賣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等相關規定。之所以希望在修法中納入上述規定,是因目前在代孕以及買賣精子、卵子等方面,雖有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人類精子庫管理辦法這兩部部門規章,但其位階較低,希望能夠將此推動上升至法律的層面。
嚴禁醫療機構實施代孕技術
「在代孕等非法交易活動中,相關人能夠獲取很多暴利,老百姓在這些方面不是非常了解」,張春生說,國務院相關部門近年來也在聯合進行專項整治,嚴厲打擊違法亂紀行為。
張春生表示,雖然此次修法刪除了關於禁止代孕的條款,但衛生計生部門會繼續按規定加強對這一領域的管理,予以規範,嚴禁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嚴禁買賣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同時,還將進一步加強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管理,保障正常的醫療秩序,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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