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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據新華社報道,三峽庫區首例跨行政區域環境公益訴訟案昨日在重慶市萬州區法院一審宣判。原告重慶綠色志願者聯合會訴被告湖北省恩施州建始縣磺廠坪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環境污染責任案,法院判令被告進行生態修復並公開道歉。
2014年8月13日,湖北省恩施自治州建始磺廠坪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將產生的廢水、尾礦未經處理就排入廠區附近有溶洞漏斗發育的自然洼地,導致供5萬多名群眾飲水的重慶巫山縣千丈岩水庫水質出現異常,給周邊群眾飲水造成影響。經過重慶巫山縣和湖北建始縣相關部門的緊急處理,8月18日,千丈岩水庫水質基本恢復正常。
萬州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立即停止對巫山縣千丈岩水庫飲用水源的侵害,重新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未經批覆和環境保護設施未經驗收,不得生產;被告在判決生效後180日內對位於湖北省恩施州建始縣業州鎮郭家淌國有高岩子林場選礦廠洼地土壤制定修復方案進行生態修復;逾期不履行修復義務或修復不合格,由被告承擔修復費用99.1萬元;被告在國家級媒體上賠禮道歉;被告支付鑒定費、律師費、為訴訟產生的其他合理費用32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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