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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帥誠 廣州報道)廣東省外國專家局、廣東省外事辦、廣東省公安廳、廣東省人社廳近日聯合轉發了國家外國專家局等四部門《關於進一步完善外國專家短期來華相關辦理程序的通知》(下稱《通知》),自2015年11月1日起,凡按照中央關於引進國外人才和智力以及加強外國專家管理工作有關規定聘請來華工作的外國專家,一律免辦就業許可和就業證。
據悉,廣東省外國專家局先後委託廣州、深圳等10市3區辦理「外國專家來華工作許可」和「專科學校及以下教育機構聘請外國專家單位資格認可」行政許可事項審批,近日再增加了汕頭、東莞等11市1區辦理上述行政許可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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