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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路透社引述消息人士指,中國人民銀行將自1月25日起對境外人民幣業務參加行存放境內代理行人民幣存款執行正常存款準備金率,即境內代理行執行現行法定存款準備金率。意在防範金融風險,穩定外匯市場。
2014年12月,央行發佈《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存款口徑調整後存款準備金政策和利率管理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將境外金融機構在境內金融機構存放納入存款準備金交付範圍,存款準備金率暫定為零。
冀推高做空離岸人民幣成本
有外資行人士認為,境外人民幣有很大一部分存在清算行,央行這樣直接效應還是推高離岸人民幣資金,管住了內地銀行利用海外分支機構結匯、並以人民幣匯入境內、進而推高做空離岸人民幣的成本。
興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魯政委表示,境外人民幣存放境內,除非嚴格的賬戶隔離,否則其自動就成為了增發的「境內」貨幣,按照現行規則,本來就需要視同境內貨幣,繳納準備金只是成文法列舉方式下的補漏洞而已。在海外對境內的貶值預期下導致人民幣回流過多,央行此舉有助提高其回流套利成本,避免離岸利率持續畸高。
國信:料有2000多億徵收
國信證券首席宏觀分析師董德志指,境外人民幣業務參加行存放在境內的人民幣存款估算有大致1.3萬億元人民幣,若按20%徵收存款準備金,則會有2,000多億的徵收,對境內銀行間流動性收緊存負面影響。
此次針對的本幣政策調整與境內機構一樣對人民幣存款一視同仁,但不能確定此舉是否是為封殺境外人民幣業務行利用人民幣調出境外做空,對人民幣匯率影響幾何尚不可知。
消息指,境內代理行首次代交存的存款基數為2015年末境外人民幣業務參加行在境內代理行開立全部賬戶中的人民幣存款餘額;中國銀行(香港)和中國銀行澳門分行首次交存的存款基數為2015年末中國銀行(香港)和中國銀行澳門分行在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或珠海市中心支行清算賬戶中的人民幣存款餘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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