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公司iPhone手機屏幕一直設有Google搜索欄(見圖),近年指控Google侵權而與其對簿公堂的軟件開發商甲骨文透露,Google在2014年,為搜索欄向蘋果支付10億美元(約77.9億港元),承諾與蘋果分享透過iPhone賺取收益的一定百分比。蘋果及Google均拒絕置評。
甲骨文自2010年起,指控Google在開發手機作業系統Android時,未有為使用甲骨文Java軟件付費。甲骨文將新版本Android也列入訴訟範圍,索償逾10億美元。Google早前入稟美國最高法院試圖終止訴訟但被否決,發還地方法院審理。
分享34%收益
甲骨文代表律師上周四在三藩市地方法庭的聆訊中,披露Google與蘋果之間的秘密合作協議,她引述一名Google證人供稱,Google與蘋果的廣告收益分享率是34%,但未提及34%是Google保留還是支付給蘋果的份額。
■彭博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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