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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部門會議討論本地應對寨卡病毒感染的措施。
周五刊憲生效 港常見白紋伊蚊可「播毒」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聶曉輝) 因應中南美洲爆發寨卡病毒,港府昨日舉行跨部門會議討論寨卡防控措施,並於會後決定本周五刊憲,將寨卡病毒感染列為法定需呈報傳染病。衛生署衛生防護中心總監梁挺雄表示,本地常見的白紋伊蚊亦有機會傳播寨卡病毒,呼籲市民特別是孕婦及有免疫系統疾病的人士如非必要,應考慮延後到訪寨卡病毒持續傳播的地區。他又表示,蚊傳疾病跨部門統籌委員會將於本周五召開會議,跟進寨卡病毒感染風險及香港所需的病媒控制措施。
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高永文昨日上午主持跨部門會議,與衛生署、食環署、醫管局代表及醫學專家討論本港應對寨卡病毒感染的最新風險評估與防控措施,會後決定本周五將《2016年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修訂附表1)公告》刊憲,將寨卡病毒感染加入為法定須呈報傳染病,同日即時生效,以加強監測該種蚊傳疾病。
梁挺雄會後表示,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第599章),醫生將須按法例要求向衛生署署長呈報任何寨卡病毒感染懷疑個案,「法定呈報是疾病監測和防控的重要一環,衛生防護中心會向醫生及醫院發信,通知他們有關的法例修訂。」
梁挺雄指出,寨卡病毒主要通過受感染的伊蚊叮咬而傳播給人類,本港現時雖未有發現主要病媒埃及伊蚊,但本地常見的白紋伊蚊亦被視為可能的病媒,加上國際旅遊頻繁,寨卡病毒傳入香港的風險一直存在。他說:「高達80%患者感染後沒有出現病徵,但亦可能短暫時間於血液內出現病毒。」他指出,香港衛生防護中心至今沒有錄得人類感染寨卡病毒個案,而中心是有能力檢測出寨卡病毒。
含DEET蚊怕水可防伊蚊
梁挺雄重申,孕婦如非必要,應考慮延後到訪寨卡病毒持續傳播的地區;有免疫系統疾病或長期病患者,亦應在出發前最少六星期諮詢醫生,外遊後14天內繼續使用蚊怕水,避免被白紋伊蚊叮咬。他指出,含有DEET避蚊胺的蚊怕水會較有效預防伊蚊,孕婦可用DEET含量低於20%的蚊怕水。
可經性接觸傳播 有個案精液含毒
梁挺雄續說,寨卡病毒亦可能透過性接觸傳播,據報曾有少數個案在精液發現寨卡病毒,建議男士如從正受寨卡病毒影響地區返港後28天內使用安全套;如出現與寨卡病毒感染相關病徵或確診感染寨卡病毒,應在康復後6個月內使用安全套。
另一方面,蚊傳疾病跨部門統籌委員會將於本周五舉行會議,跟進寨卡病毒感染風險及香港所需的病媒控制措施。
梁挺雄表示,當局一直就監測寨卡病毒感染與廣東及澳門衛生部門密切溝通,包括於昨日下午舉行三地電話會議討論。衛生防護中心網頁已設立寨卡病毒感染專頁(www.chp.gov.hk/tc/view_content/43086.html),為市民提供一站式健康資訊。
衛生署港口衛生處亦已加強港口衛生措施,並向持份者及外遊人士加強風險溝通,以減低寨卡病毒傳入本港的風險。最新的健康資訊和建議已上載衛生署旅遊健康服務網頁(www.travelhealth.gov.hk),衛生處會透過該網頁、旅遊健康服務中心及香港旅遊業議會,向外遊人士、旅行社及人員提供最新資訊與預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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