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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派除了針對建制派搞失實宣傳外,激進組織為求上位,更涉嫌違規逼公民黨候選人退選。本報近日踢爆,「本土派」和激進分子為增「本土民主前線」候選人梁天琦勝算,近日不惜發動網絡攻勢脅迫公民黨楊岳橋退選,但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以脅迫等手段影響他人不參選均受禁止,脅迫者需承受刑責。
激進團體紛促「顧大局」
本報前日報道,「港獨」組織「城邦派」的「國師」陳雲根(筆名陳雲)就在facebook(fb)撰文指,「如果公民黨還有半點廉恥的話,應該下令楊岳橋退出選舉!」一眾激進團體紛紛留言,要求楊岳橋「顧全大局」退選,「讓路」予梁天琦。
反對派網媒《香港花生》昨日也稱,年初一晚的旺角暴亂令梁天琦聲勢意外「大振」,然而坊間一直未有任何選舉民調,在所有人都「估估�鵅v的情況下,「本土派」支持者紛紛提出「棄楊保梁」,甚至冒�茈ヰk風險,也呼籲公民黨楊岳橋退選。
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你》,「任何藉賄賂、武力、脅迫手段或欺騙手段影響他人的候選人資格的行為,均受禁止。候選人資格包括參選或不參選,或撤回接受提名。」
黃國恩:公然試法 應徹查
香港中小型律師行協會副會長黃國恩昨日接受本報訪問時指出,「本土派」圍堵要楊岳橋退選,可能干犯《選舉(舞弊及非法)條例》第八條,即任何人對另一人施以武力或脅迫手段,以威脅影響該另一人或第三人的候選人資格,即屬違法。
他認為,在旺角暴亂後,形勢對「本土派」極為不利,故「本土派」試圖將所有支持反對派的選票,特別是激進年輕人的選票都集中投到「本土派」身上,故出現圍堵並脅迫楊岳橋退選「狗咬狗骨等情況」。
黃國恩批評,「本土派」為了當選竟公然幹出可能違法的事情,可見這些組織根本目無法紀,選民應判斷是否支持,而有關部門更應該深入調查,維護選舉的公正。 ■記者 鄭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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