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經常會向學生提供義工活動機會,但原來不少學生出發前根本未有進行事前的資料搜集,結果探訪對象時出現問題。尤其是在新高中學制下,中學生必須參與「其他學習經歷」,其中一項要求正是要學生做義工,如賣旗籌款、到老人院探訪,學生因為要達到要求,才在非自願情況下做義工,導致服務失去了真正意義。
筆者在青年機構義務推動青年領袖培訓,了解到現時很多中學生做義工缺乏方向,未能了解服務對象需要,例如會在天氣回暖前贈送棉被給露宿者,對露宿者有多大幫助可想而知。不過,當他們探訪過露宿者了解實況後,可改為贈送手製布袋,意義又大不相同了。
要識溝通 懂處理突發事務
香港教育缺乏義工培訓,學生往往未能領略到做義工精髓,把做義工當成「任務」,但真正的義務工作需要服務別人的心,也要有與人溝通的技巧、處理突發事情的能力,這都需要學生好好裝備自己。
義工服務可以對學生有很大啟發,例如讓他們了解基層生活狀況,消除對某些人的誤解。筆者建議同學做義工前自行搜集政府政策和相關資料,學校亦應加強義務活動概念和意義灌輸。社福機構亦可為義工提供正確資訊,這樣有助社會資源被有效運用,以共建互助關懷的社會。 ■張峻銘
香港傑出專上學生服務獎協會得獎者
(標題和小題為編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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