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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調顯示逾七成受訪市民表示支持制訂禁止蒙面法。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在旺角暴亂事件中,一批戴口罩或蒙面的暴徒肆意擲磚、縱火、毀壞公物,造成逾120名警員及市民受傷,民建聯日前就禁止蒙面法進行民意調查,結果顯示逾七成受訪市民表示支持制訂禁止蒙面法,並建議特區政府應立法禁止示威和集會者以任何方式遮蓋面部。負責是次調查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表示,正就制訂禁止蒙面法草擬建議書,並於稍後會約見保安局局長。
民建聯於本月19日至24日,用電話隨機訪問了731名市民,並於昨日公佈調查結果。
近七成指面具人心態少顧忌
結果顯示,68.4%受訪者認同,示威者在戴上面具後,由於不怕被人認出,心態上較少顧忌,因而較易作出較激進或暴力的行為;75.3%對示威集會上出現一大班人戴上面具感到「危險」;74.6%則認同,示威者戴上面具會影響警方搜證及執法的工作。
被問及應否制訂禁蒙面法,72%受訪者支持立法禁止集會參與者戴面具,其中49%贊成有關法例適用於所有示威集會,23%則認為只應禁止參與非法集會者蒙面。同時,56%受訪者表示禁止蒙面法不會收緊市民的集會遊行自由,有66%受訪者則不認同有關立法會損害示威者的私隱。
葛珮帆表示,旺角暴亂事件反映部分示威者的行為越來越暴力,市民人身安全及社會秩序越來越受威脅,特別是有參與暴亂者已聲言,會作出更激烈的所謂「抗爭」,且不會有任何「底線」,實在令人憂慮。
她強調,現行法例阻嚇性不足,立法是希望多加一重阻嚇力,減少示威者作出激烈行為的機會以及參加非法集會的人數,而非希望侵犯市民私隱。
外地立法阻違法者逍遙法外
她強調,海外不少地方也出現示威者戴茩惆膌峊H其他方式蒙面,做出危害他人的行為,試圖逃避刑責,美國、加拿大、德國、丹麥等地均就此制訂「禁蒙面法」,儘管各國或地區法例內容不盡相同,及設有豁免條款,但立法目的都近似,就是不縱容違法者以不同方式隱藏身份、逍遙法外,讓執法者搜集證據和辨識違法者時有法可依。
被問及法例的適用範圍,葛珮帆認為,法例應先禁止參與非法集會者佩載面罩,或以任何方式隱藏自己身份,待法例落實一段時期後檢討成效再修改。她正就制定禁止蒙面法草擬建議書,稍後會約見保安局局長討論,希望特區政府ㄟ坌袺鰝漸萿k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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