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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旭華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日前對《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劃下死線,表示下周若不通過將「就此作罷」。「版權大聯盟」發言人林旭華昨日在接受電台訪問時坦言,萬一下周條例不獲通過,外國版權人會將香港列入版權黑名單,對香港創意產業和資訊科技發展將造成重大打擊,希望反對派議員停止拉布,令「奇跡」出現。
林旭華:顧大局 能讓已全讓
林旭華昨日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對立法會只餘下兩天半時間審議版權修訂條例,持「審慎樂觀」的態度,「還有時間讓奇跡出現。」他強調,條例拖延至今,遲遲未決,皆因過去時間都浪費在拉布上,如果截至下周三的幾十個小時內,能進行真正有效的討論,條例有希望通過。
就反對派多次指稱,版權持有人在雙方討論中不肯妥協,林旭華指出,在過去兩年的諮詢中,版權持有人為了大局、為了香港的創意產業、為了香港用家的擔憂得到保障,已理性地作出所能做到的全部讓步,又表明條例一旦通過,很樂意配合政府展開任何討論,形容好意已一早釋放。」
他強調,版權持有人過去已一再強調,堅持同一立場,但相對之下,反對派議員的立場時有改變,一時堅持要三個修正案全部接納,一時表示只接受其中兩個,但一時又表示要接納另外兩個。
「公共專業聯盟」、資訊科技界立法會議員莫乃光就此作回應時答非所問,稱政府沒有提出中間妥協方案,以收窄雙方分歧,「完全無視版權人此前所作的讓步」,更稱上周的四方會議雖未有共識,但建制派和反對派都開始尋找中間方法妥協,而特區政府此時宣佈「就此作罷」,是政府不想兩方謀取妥協的空間。
外國版權人或列港入黑名單
林旭華反駁,當時,確有建制派議員提出妥協方案,但「大聯盟」並未接受,莫乃光對該次四方會談結果的描述過分樂觀及「美化」,會上根本只是各自表述,又批評莫乃光在議會上很喜歡引述英國的例子,但英國將盜用他人作品列入刑事罪行,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反對派不能把外國寬鬆的條例照搬,卻無視嚴厲的法例。
林旭華最後表示,萬一下周條例不獲通過且「就此作罷」,外國版權人會將香港列入版權黑名單,後果包括:一些商業活動會轉移外地、商談版權問題時條件會更苛刻等,這對香港創意產業和資訊科技發展將造成重大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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