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涉及「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等20人,疑在前年非法「佔旺」區違反禁制令的第二批刑事藐視法庭案件。律政司於去年4月提出傳票後,未有在限期內呈交文件,7月透過修改傳票取得許可繼續檢控。辯方早前質疑修訂無效,律政司沒有司法管轄權繼續案件,要求法庭撤銷許可。法官周家明昨日聆聽雙方陳詞後押後裁決。
代表律政司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指,法庭可行使酌情權,就律政司的單方面申請發出許可。辯方資深大律師潘熙則稱,律政司單方面提出更改傳票及申請第二次許可時,一直未有根據高等法院訟費規則支付申請費1,045元,律政司聲稱單方面申請許可不用付款是不合理的。
律政司昨日指,將來審訊時,20名被告可一併處理,預計審訊歷時45天,辯方沒有反對。
「胡椒叔叔」獲釋 官批添亂
另外,在前年9月28日「佔中」前夕,57歲的士司機張逑(「胡椒叔叔」)站在警方與示威者之間,聲稱要勸止示威者衝擊鐵馬,後被警方拍膊及噴以胡椒噴霧,後來更被控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觀塘裁判法院昨日裁定其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表示,相信被告的說詞,但批評他不自量力,所為造成混亂,「幫唔到忙,唔該你返屋企思考行為令集會更和平抑或更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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