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條款跟員工與亞視現有的僱用條件基本相同,由3月5日至4月1日
■ 中國文化傳媒於3月5日向簽署員工發放一筆等同該員工1月份工資,作為3月份工資
■ 中國文化傳媒最遲於3月31日發放一筆相同金額作為獎金及加班津貼
■ 除非簽署員工在服務期間辭職或主動離職,中國文化傳媒不會要求該員工退還款項
■ 亞視及亞視臨時清盤人毋須承擔有關安排所致的任何責任
■ 員工簽署後,即同意於4月2日前不向亞視或臨時清盤人追討之前的欠薪,但明白可從破欠基金申請1月及2月的所有欠薪賠償
製表:記者 莊禮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