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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中華基督教會協和小學3名女教師涉洩露叩門試題,與另一名外校教師早前被控「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受審,裁判官認為涉案教師未必知道試題需保密,案發時無不誠實意圖,上月底裁定脫罪。律政司不服裁決,已就本案提出覆核,惟就排期進度及覆核理據等不作評論。
官判無不誠實意圖
4被告依次為協和小學教師鄭嘉儀(38歲)、曾詠珊(35歲)和黃佩雯(41歲),及在另一小學任教、次被告的舊同學及朋友余玲菊(37歲)。控罪指,鄭和曾涉用手機拍下在教師簡報會上取得的叩門試題,並發送給朋友及前同事;黃涉把試題上載到電腦,再用電郵發給朋友;余則涉用手機拍下次被告電郵給她的試題,再傳送給2名熟人。
經過逾10日審訊,裁判官香淑嫻早前已裁定4人罪名不成立,裁決時稱統籌小一叩門試的莊慧珠老師作供有矛盾,質疑她從未在簡報會上提醒過被告試題需要保密,而莊懷疑首被告偷拍試題時亦無立即阻止,香官認為不合理,裁定首被告沒有不誠實行為。
香官接納次被告的說法,即她以為第三被告會遲來簡報會,才把試題拍下再傳給她,只是想幫同事,並無證據顯示黃用協和小學的電腦將圖像打成文件,亦未能證明她有不誠實意圖。香官又相信第四被告僅「左手來,右手去」傳遞試題,對內容無興趣,亦不知要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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