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王勝明表示,善款善用,一靠自律、二靠嚴管,主要途徑就是信息公開。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王玨 兩會報道)近年來內地慈善醜聞層出不窮,不僅透支慈善公信力,也傷害民眾的愛心,對於這些亂象,慈善法草案將如何規制?全國人大內司委副主任委員王勝明昨日在人大記者會上表示,善款善用,一靠自律、二靠嚴管,主要途徑就是信息公開。
規定信息披露平台
王勝明說,近些年,中國慈善事業發展很快,但問題也不少,突出表現在信息公開不夠和慈善財產管理不規範。慈善財產怎麼能夠把它看住、用好,這是慈善立法當中的重要內容。他指出,善款怎麼能夠看住、用好,慈善行為怎麼規範,一靠自律,二靠嚴管,自律和嚴管的主要途徑是信息公開。慈善法在許多方面對信息公開作出規定:一是慈善組織的生命力在於信息公開;二是區分不同主體、不同方式,強制信息公開,慈善組織的基本情況,慈善項目的運作情況,比如為什麼要募款、募集了多少錢、用在什麼地方、還剩下多少錢等,慈善法草案明確規定,必須定期公開;三是規定了信息披露的平台;四是規定了違反信息公開義務的法律責任。
王勝明認為,慈善法通過後,如果慈善組織能夠依照慈善法的規定,及時、真實地做到信息公開,做到慈善法要求履行的其他義務,取信於民,中國人做善事的熱情就會激發出來,中國的捐贈數額在現有基礎上將有極大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