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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兩年中,中國多個地方政府擴大推行機動車限行措施,關於這些政策是否違憲、侵害公民權利的議題,輿論和法律界多有爭論。全國人大法工委昨日對此的回應沒有直接說「限行不違法」,而是講「很難說」,並加了「臨時」等限定詞,其意自明。
基於城市擁堵及天氣污染等原因,部分城市管理部門力推實施限行,有的還正在論證未來單雙號限行常態化。既然臨時限行只是「很難說」違法,那麼常態化限行恐怕就繞不開法律障礙了。像所有公共政策一樣,常態化限行還面臨效率和公平的問題:若公共交通未全面完善,如何保障市民順利出行?會不會刺激買第二輛車?從長期看,能多大程度緩解擁堵,又能減少幾成霧霾?
作為一種關乎民眾切身利益的行政措施,它的制定和實施,關係到政府是否依法行政,也關係到四中全會提出的加強憲法實施的精神能否真正落實到位。我們期待,地方政府立法能夠更科學地論證;同時也期待全國人大在行使憲法賦予的權力時能多對任性說「不」! ■記者 王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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