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本港三大古剎之一,有逾500年歷史的元朗八鄉觀音山凌雲寺,兩名現任司理入稟高等法院,要求3名現居於寺內的男女善信搬走,由法庭頒令收地及向3人索償。
兩名原告釋圓慧及釋衍悌,以凌雲寺司理身份提出收地索償訴訟,3名被告分別是劉善、陳佩韶及劉新鳳。凌雲寺建於明朝,與青山禪院、靈渡寺齊名,不少名人在凌雲寺設有靈位,包括已故武打明星劉家良。
入稟狀透露,凌雲寺前司理釋天真、釋慧皆及釋法真,分別於1972年及1977年,讓家貧但熱心寺務的兩名被告善信劉善及劉新鳳住在凌雲寺內,並協助建屋安居,劉善媳婦陳佩韶及後亦搬入同住。2013年至14年凌雲寺兩名原告司理要求他們遷離,被告卻不肯搬出。
原告續指,劉善一家經濟改善後,寺方跟劉家重簽租約至2013年,月租由3萬元逐步提升至12萬元。2013年租約期滿後,劉善及其媳婦陳佩韶仍佔用部分凌雲寺土地,而劉新鳳也拒絕搬走,原告惟有興訟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