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將構建核安全能力建設網絡。中國將利用國家核安全示範中心、中國海關輻射探測培訓中心等現有平台,開展核安全從業人員培訓、核安全技術演練和交流等活動。中方歡迎亞太國家、「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其他發展中國家參與相關項目,並將同國際原子能機構等保持緊密合作。
■第二,將推廣減少高濃鈾合作模式。中方支持各國根據本國需要,在經濟和技術條件可行的情況下,儘量減少使用高濃鈾。中方願在「迦納模式」基礎上,本着自願務實的原則,協助有關國家改造從中國進口的高濃鈾微堆。中方還將總結改造高濃鈾微堆的多方合作模式,供其他有興趣的國家參考。
■第三,將實施加強放射源安全行動計劃。為防止各國數量龐大的放射源被恐怖分子覬覦,中方將在未來5年內,進一步梳理境內放射源情況,健全安保制度,重點實現對高風險移動放射源的實時監控。中方願同其他國家分享經驗,共同提高放射源安全監管水平。
■第四,將啟動應對核恐怖危機技術支持倡議。中方將同有意願的國家和組織一道,開展民用核材料分析、溯源等領域的科學研究,積極組織模擬演練,共同提升危機應對能力。
■第五,將推廣國家核電安全監管體系。中國實施最嚴格的安全監管,確保中國境內和對外出口的核電站安全可靠、萬無一失。中方將依託國家核與輻射安全監管技術研發中心,幫助有需要的國家提升安全監管能力,為提高全球核電安全水平作出貢獻。
資料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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