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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掟蛋襲特首獲輕判社會服務令的曾卓謙。
飛蛋擊財爺及黃之鋒均判囚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自稱心理治療師的前撒瑪利亞防止自殺會義工,去年初趁特首梁振英到沙田馬場擔任頒獎嘉賓時,向他「掟雞蛋」,雞蛋卻誤中一名馬會女職員臉頰,令女職員「痛到標眼水」。「掟蛋男」早前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項普通襲擊罪成。裁判官昨日重申,尊重任何人表達意見的權利,但絕不容許任何暴力行為,但考慮到被告有悔意及對社會有貢獻,輕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不過,先前兩宗掟蛋襲擊他人的上訴和覆核案例,法院均以判監作為懲處,包括向財爺掟蛋的社民連秘書長陳德章,以及向時為「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擲蛋的被告均被判囚。
今次擬掟蛋襲特首獲輕判,逃過坐牢厄運的被告曾卓謙(38歲),去年1月10日趁梁振英到沙田馬場出席馬會130周年紀念盃頒獎儀式擔任頒獎嘉賓時,向梁「掟雞蛋」,卻誤中帶領梁入場的女職員。辯方昨日稱,被告背景及社服令報告正面,顯示他有深切悔意及重犯機會低,被告向感化官說:「因不滿台上頒獎人士而擲蛋」,期望裁判官量刑時集中考慮被告行為並非有意傷害其他人,而事實上被告沒有擲中任何政府人員,控方在控罪上亦只列受害人是馬會女職員。
但裁判官何俊堯質疑被告無悔意,反駁指被告當時確有向感化官說過他不滿台上人士。經休庭多時,辯方向被告取指示後,回報裁判官指,被告對事件真正深切後悔,被告的確無意圖傷害任何人。
法庭重申絕不容許任何暴力行為
最終法庭接納報告建議,輕判被告80小時社會服務令,但重申法庭尊重任何人表達意見的權利,但絕不容許任何暴力行為。
曾卓謙散庭後卻聲稱不滿定罪判決,考慮提出上訴,理由是今次被捕有政治因素考慮。
2013年,社民連陳德章用雞蛋擲中出席諮詢會的財爺曾俊華額頭,經審訊後定罪判監,去年4月高等法院駁回其上訴,陳須即時入獄3周。2014年兩名運輸工人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外,向應訊後離開的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後腦擲雞蛋,原被判罰款3,000元,但律政司認為判刑過輕申請覆核,去年11月裁判官改判兩名掟蛋青年入獄兩星期。
財爺案 官指掟蛋含「毆打」意圖
高院原訟庭法官彭偉昌去年駁回陳德章上訴案時早已明言,法庭不會縱容暴力行為,而向人擲蛋有一定潛在風險,若擊中頭部或臉部儼如被摑巴掌,而且陳擲蛋動作包含「毆打」罪所需意圖,他受審時堅決否認自己犯錯,令重犯風險增加,在法律上已構成判處阻嚇性刑罰理據。
審理黃之鋒被擲雞蛋覆核案的裁判官張君銘則指出,有預謀犯案屬加刑因素,不接受兩名掟蛋青年以效法社民連秘書長陳德章向財爺擲蛋,以及被非法「佔領」行動影響生計為求情理由。兩人堅決否認犯錯,法庭須判處阻嚇性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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