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會員
1.以抽獎或免費試玩作招徠,利誘新客戶
2.數名職員輪流長時間向投訴人硬銷
3.以登記免費試玩或核對會籍資料庫為由,扣押新客戶的身份證及信用卡
4.以核實賬戶為藉口,要求客人輸入銀行卡密碼
5.誤導消費者設有合約冷靜期及可安排分期付款
6.要求客戶拍攝「開心笑」入會照片
7.轉介客戶至財務公司借錢
■現會員
8.將私人教練課程的使用年期訂於半年之內,令消費者無法在限期內完成,銷售人員便訛稱簽新約可為過期舊約續期
資料來源:消委會 製表:記者 陳敏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