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早前表示,會循4方面包括《公司條例》、《社團條例》、《刑事罪行條例》及其他刑事罪行,調查有組織鼓吹「港獨」是否涉及違法的問題。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昨出席警察學院結業會操時表示,「港獨」違反了香港基本法,警隊會積極留意那些鼓吹「港獨」的團體的行為,及與律政司保持緊密聯繫,在有需要時會採取適當的行動。
被問及警方會否請法律顧問,了解針對「港獨」有何法例可以執行,盧偉聰表示「暫時沒有」。對於警方會以什麼法例提出控告,他重申正留意有關人等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