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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詐騙疑犯在廣州白雲機場被民警押下飛機。 資料圖片
坦言寶島判刑較輕 係電騙猖獗重要原因
香港文匯報訊 綜合報道,97名電信詐騙疑犯(陸65人,台32人)4月30日晚被公安機關從馬來西亞押解回大陸,涉及內地20餘省區市百餘宗特大跨境電騙案告破。連同此前從肯尼亞押解回國的45名台籍詐騙犯,目前共有77名台疑犯被移送大陸偵辦。其中一疑犯許某坦言台灣判刑較輕是導致電騙猖獗的重要原因,他日前在陸被審問時說:「如早知會被遣返大陸,我肯定不敢做這事。」
37歲的電騙疑犯、台灣台中人許某承認,他們的「圈子」裡都有一種「常識」:就算跑到境外去設窩點詐騙,按慣例都是遣返回台灣,判得不太重,甚至有可能被無罪釋放。
許某是個慣犯。2010年,他開始在台灣專門針對大陸民眾實施電信詐騙,同年被台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2014年7月,許某被詐騙團夥老闆「胖財」網羅為手下。按照「胖財」安排,許某以「考察飲料生意」的名義赴肯尼亞進行電信詐騙,委以最高的「三線」重任,專門冒充「檢察院金融犯罪科科長」。
「我按照每個月『業績』的8%拿提成,在肯尼亞幹了3個多月,我掙了20多萬元(人民幣,下同)。」許某介紹,他所在的詐騙團夥一般一天可做成一兩單,最多一天做成3單。「我最大的一單有90多萬元,『公司』裡還有人比我更高,一單騙了幾百萬元。」
在台判7個月就出來
許某說,自己重操舊業的主要原因就是「掙錢快、處罰輕」。「我第一次在台灣才判了7個月就出來了,即使是負責人也不會判很重,大家心裡有底,所以台灣專門從事電信詐騙犯罪的人越來越多。」
許某說,他了解到大陸對電信詐騙犯罪的量刑比台灣重得多,自己可能會被判處重刑,「這一輩子就完了」。「我們本來以為這次也會被送回台灣,如果早知道會被遣返大陸,我肯定不敢做這種事了。」
45歲的台中人林某,是今年4月被從肯尼亞遣返大陸的電信詐騙疑犯之一。
林某介紹,2011年,他開始參與電信詐騙,詐騙對象都是大陸民眾,後來犯罪窩點被台灣警方查獲,他被台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刑滿釋放後,他多次前往印尼,繼續對大陸民眾實施電信詐騙。今年1月,他被一個叫「強哥」的人相中,赴肯尼亞開設電信詐騙犯罪窩點並充當負責人。
「我們從1月開始招募人員,兩個月內招募到22名台灣人和19名大陸人。」林某說:「我們會對他們進行『安全教育』,口供一致是來旅遊的;最後即使查到證據被送回台灣,不會判刑很重,讓他們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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