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國務院昨天發佈《關於營造良好市場環境促進有色金屬工業調結構促轉型增效益的指導意見》。文件指出,要嚴控新增產能,嚴厲查處違規新建電解鋁項目,依法依規退出和處置過剩產能,全面調查掌握有色金屬重點品種的環保、能耗、質量、安全、技術等情況,並完善主要污染物在線監控體系。
對不符合法律法規、產業政策和相關標準的企業,要立即限期整改;未達到整改要求的,要依法依規關停退出,同時在省級人民政府或其部門的網站上公告,接受社會監督。
須接受政府及社會監督
要引導不具備競爭力的產能轉移退出。鼓勵有條件的企業適時調整發展戰略,主動壓減存量產能,實施跨行業、跨地區、跨所有制的等量或減量兼併重組,退出部分低效產能。
對不符合所在城市發展規劃且不具備搬遷價值和條件的企業,鼓勵實施轉型轉產;具備搬遷條件的企業,支持其退城入園或實施環保改造後向有條件的地區搬遷。
政策支持方面,文件明確完善用電政策,繼續實施差別電價政策;完善土地政策,產能退出後的劃撥用地,可以依法轉讓或由地方政府收回;加大財稅支持,落實好兼併重組稅收政策;調整進出口有關政策,支持符合行業規範條件的企業開展銅精礦、錫精礦等加工貿易。此外,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加大對有色金屬行業的融資支持。支持符合條件的有色金屬企業拓寬直接融資渠道,在資本市場進行股權融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