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子珍
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獲釋返港後,又是開記者會,又是帶頭遊行,並且透過台灣公共電視台節目詆毀「一國兩制」,鼓吹「港獨」、「台獨」。他的一系列表演,揭穿了他所謂「失蹤真相」,他所謂「內地公安跨境執法,破壞『一國兩制』」,「『一國兩制』名存實亡」,是不折不扣的彌天大謊。他鼓吹「港獨」才是最佳出路,又把台灣稱為「國家」,這本身就是分裂國家、破壞「一國兩制」的行為。但他卻賊喊捉賊、倒打一耙,完全自暴其醜。
林榮基透過台灣公共電視台節目,詆毀「一國兩制」,聲稱「港獨」才是最佳出路,又把台灣稱為國家,聲稱「如果要選擇政治庇護的國家,會優先選擇台灣」。林榮基鼓吹「港獨」、「台獨」,可謂圖窮匕見。
基本法是「一國兩制」方針政策的法律化、制度化,基本法第一條嚴正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第十二條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林榮基鼓吹「港獨」才是最佳出路,這本身就是分裂國家、破壞「一國兩制」的行為。但他卻賊喊捉賊、倒打一耙,暴露他絕非一般書商,而是頑固的「港獨」、「台獨」分子。
林榮基揣着明白裝糊塗
林榮基聲稱內地公安機關「說我搞這個書意圖去推翻中國政府,其實也是罵得我莫名其妙」,這是揣着明白裝糊塗,更是欲蓋彌彰。銅鑼灣書店過去專門出版、銷售與內地有關的政治書籍,它們很多都包含惡意編造的內容,載有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或者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內容,這些書籍通過各種渠道流進內地,成為政治謠言的源頭,在一定範圍內造成惡劣影響,對內地社會安寧造成嚴重衝擊。
林榮基偷運和郵寄大量此類書籍進入內地,他圖窮匕見鼓吹「港獨」、「台獨」,更證實了他把內地禁止發行的書籍偷運進內地,不僅是以挑釁政治方式為自己牟利,而且是要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
非只涉非法經營罪那樣簡單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明知出版物中載有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或者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內容,而予以出版、印刷、複製、發行、傳播的,依照刑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二款或者第一百零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以煽動分裂國家罪或者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定罪處罰。」觸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內地公安機關過去只是以涉嫌非法經營罪拘捕林榮基,現在看來問題並非如此簡單,林榮基圖窮匕見,鼓吹「港獨」、「台獨」,證實他不但藏有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或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內容的書,還大量偷運和郵寄入內地,觸犯了內地刑法中煽動分裂國家罪或者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明知違法 長期向內地售禁書
林榮基6月21日接受台灣公視獨家電話專訪,聲稱2013年因為帶政治禁書到深圳而第一次被拘留,而去年到深圳看望女朋友被拘留時,未攜帶任何類型禁書,企圖說明他去年被拘留是無辜的。但是,寧波公安局一名負責該案的民警回覆《星島日報》查詢時表示,公安機關發現林榮基等明知違反內地法律,仍藉偽裝封面等手段,以郵寄、內地轉寄等方式,「長期向內地非法銷售大量未經內地有關部門許可(出版)的書籍」,公安機關最終在去年10月24日林榮基與其同樣涉及非法經營的女朋友胡某在羅湖口岸見面時,對他們依法採取強制措施。
林榮基在深圳的姓胡女友,認為林榮基非常自私,「只為自己過得好及爬得更高,不考慮別人死活」。胡女揭露:「他跟我介紹他書店的生意,反覆對我洗腦,目的就是讓我幫他在內地轉寄書籍,但他從來沒有跟我說過寄售這些書觸犯內地法律。」而有關郵寄書籍,每次都是林先寄給胡女,要她按照他提供的地址用快遞再寄出。
林榮基鼓吹「港獨」、「台獨」,又把內地禁止發行的書籍偷運進內地,以挑釁的政治方式為自己牟利,目的是要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